宓子贱①治亶父②,恐鲁君之听谗人,而令己不得行其术也。将辞而行,请近吏二人于鲁君,与之俱至亶父。邑吏皆朝,宓子贱令吏二人书。吏方将书,宓子贱从旁时掣摇其肘。吏书之不善,则宓子贱为之怒。吏甚患之,辞而请归。宓子贱曰:“子之书甚不善,子勉归③矣!”
二吏归报于君曰:“宓子不可为书。”君曰:“何故?”对曰:“宓子使臣书,而时掣摇臣之肘,书恶而又甚怒。吏皆笑宓子,此臣所以辞而去也。”
鲁君太息而叹曰:“宓子以此谏寡人之不肖也!寡人之乱宓子,而令宓子不得行其术,必数有之矣。微二人,寡人几过!”遂发所爱④,而令之亶父,告宓子曰:“自今以来,亶父非寡人之有也,子之有也。有便于亶父者,子决为之矣。五岁而言⑤其要。”宓子敬诺,乃得行其术于亶父。
(《吕氏春秋》)
【注释】①宓子贱:春秋鲁国人,孔子的弟子。②亶父:古地名。③勉归:回去努力。④爱:指宠信的人。⑤言:指报告。
①从旁时掣摇其肘 掣: ②此臣所以辞而去也 所以:
③必数有之矣 数: ④乃得行其术于亶父 乃:
①宓子贱治亶父,恐鲁君之听谗人,而令己不得行其术也。
②微二人,寡人几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