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1250年,法国形成了《习惯法大全》。到16至18世纪,法国学者致力于促成南北法统融合。1789年,“八月法令”发布了关于废除封建制度和封建特权的决议,8月,制宪议会颁布了《人权宣言》,宣布平等、自由、安全和财产等基本权利。1791年宪法强调“制定在全国通行的民事法典”。1804年,最终通过了《法国民法典》,主要包括“人”,涉及法律主体的地位及其享有的权利;“财产及所有权的各种限制”,分别规定财产的分类,所有权、用益权、使用权和居住权,以及役权或地役权等内容;“取得财产的方法”,规定了继承与订立遗嘱的制度,关于债的一般规定,提倡婚姻自由原则等。
——摘编自高仰光《法国民法典:搭建起一个前所未有的规范体系》
材料二:2020年,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包含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等。民法典进一步完善我国民事领域基本法律制度和行为规则。确认民事主体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权利,承认民事主体对其个人信息的权利。设置非营利法人制度,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增加了“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杨家庭美德”等规定,规范和调整婚姻家庭继承等领域的人格权、人身权和财产权关系,明确亲属和近亲属的范围等。
——摘编自谢鸿飞《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大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