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实行农产品统购统销的流通体制。1981年底召开的全国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在农副产品的购销中实行合同制,通过合同将国家计划和农民生产协调起来。1983年开始,中央陆续制定调整农副户品购销的政策,逐步减少农副产品统购派购的品种和数量,并采取多渠道经营。1984年,农业丰收导致全国性的“卖粮难”,改革流通体制,势在必行。1985年,中共中央一号文件规定,“从今年起,除个别品种外,国家不再向农民下达农产品统购派购任务,按照不同情况,分别实行合同定购和市场收购”。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一系列针对统购派购制度的改革文件,规定:粮食、棉花、油料、烤烟、蚕茧、糖料等大宗农副产品继续由国家定价,实行合同定购,农民完成合同定购任务后,可以自由购销。
——摘编自武力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