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法院发布2018-2021年度临清市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剑南春”“金剑南”商标侵权案值得酒业关注。
剑南春白酒历史悠久,在广大消费者中有极高知名度,剑南春白酒的销量在白酒行业中名列前茅。四川绵竹剑南春酒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剑南春公司”)是“剑南春”“金剑南”商标的注册人。被告绵竹市剑西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剑西公司”)生产、销售的白酒产品上突出使用了“金剑春”标识。临清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诉侵权的“金剑春”白酒标识与“剑南春”“金剑南”商标相似,且“剑南春”商标曾被国家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因此,应认定被控侵权商品上使用的“金剑春”标识容易导致相关公众的混淆,侵害了剑南春公司的涉案两注册商标专用权,判决剑西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9万元。本案严厉打击了白酒商标侵权行为,有助于构筑真品白酒的法律防线,督促白酒经营者创立自主品牌,合法经营,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简述上述案例中的违法行以及对经营者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