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高中历史 / 单选题
  • 1. (2022高二下·榆林期末) 唐代择官考试的主要内容是试书、判,其中“判”又称“判牍”“判状”“判词”,是司法人员对案件是非曲直之判断与评价结果的文字体现,即法律判断的文书。《通典》对唐代选拔官吏的标准有言:“不习经史,无以立身,不习法理,无以效职。”唐代这一择官标准旨在(    )

    A . 提高封建统治效能 B . 深化依法治国观念 C . 完善考试选官制度 D . 培养法律专业人才

微信扫码预览、分享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