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战”后,协约国与奥斯曼帝国苏丹政府签署《色佛尔条约》,规定奥斯曼帝国在欧洲的大部领土主要由意大利和希腊瓜分,其余领土由协约国共管;奥斯曼帝国放弃对于西亚和北非阿拉伯地区等地的主权;废除征兵制且不得拥有海空军;财政和关税接受协约国财政委员会的监督等。凯末尔领导的安卡拉政府拒绝承认《色佛尔条约》。1919年,希腊军队在英法等国支持下,借执行《色佛尔条约》的规定进攻土耳其。由于法国在土耳其投资较多,意大利未得到伊斯密尔,两国相继撤军。安卡拉政府趁机接近意法,获得两国承诺:支持土对东色雷斯和伊斯密尔的主权要求。1922年,土耳其军队在凯末尔的指挥下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迫使协约国接受停战协议并同意废除《色佛尔条约》。1923年,新签署的《洛桑条约》取代《色佛尔条约》,条约明确划定土耳其的边界线,取消西方在土耳其的财政监督战争赔款和治外法权。之后,协约国撤出土耳其地区。
——摘编自哈金安《土耳其通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