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6月6日,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明确规定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各地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商务、民政、文化教育等部门要加大监督查处力度,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6月12日,民政部又专门就《办法》回应了网民疑问,明确表示即使父母同意,甚至父母自己经营的文身店,也不能给自己未成年的孩子文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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