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中国的粮食储备历史从石器时代就已开始。夏、周时代粮食储备已发展成为一项财政制度,中央、地方都已初步建仓,《周礼》中提出“荒政委积”是最早的粮食备荒储备。汉代仓储制度逐渐丰满,中央设立太仓、常平仓,郡、县两级另有常设之仓。至此中央与地方两元储备制度基本建立。
——摘编自高瑛、储新元《我国粮食储备体系的历史流变与问题研究综述》
材料二:隋朝粮食储备体系渐趋完备,包括太仓、转运仓等中央储备,正仓、常平仓等地方储备,义仓等民间储备。正仓是指国家设置于各个州(郡)县的仓库,来自州(郡)仓和县仓收纳百姓所交租税,用于上缴中央太仓、供应军队、支付地方官员的禄粮以及驿递丁夫的口粮。常平仓粮食由地方政府在粮食丰收时高于市价购进,歉收时低于市价卖出,以平抑物价、赈灾备荒。义仓是设在村社,由百姓自愿捐纳,委托社司管理,具有自治色彩的民间储备。隋朝开创的中央、地方、民间三元储备体系在宋朝以后固定下来,对后世产生深远了影响。
——摘编自叶炜《隋唐时期的粮食储备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