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8世纪前期,法兰克国王对土地的分封形式进行了改革,不再像以前那样无偿地赏赐,而是要求得到封地的人必须提供兵役服务。这样,赐地的人成为封君,接收封地的人则成为封臣。
——摘自部编教材九年级上《世界历史》
材料二 凡田,六年一班,神田、寺田不在此限。若以身死,应退田者,每至班年,即从收授。《田令》关于租税,效法唐朝租庸调制,受田农民须向国家交谷(租),服劳役或纳布代役(庸),交地方土产(调)。中央设二官,八省,一台;地方设国、郡、里,废除世袭贵族的特权和称号。
——日本《田令》
材料三 15—16世纪,英国、法国、尼德兰等西欧国家和地区的农村了,也出现了新的经营方式。大地主把获得的土地,出租给富裕农民或农业家,形成 A 。A的主人雇人进行商品化种植或养殖生产,用雇佣劳动者取代了传统的依附农民,使农场的经营具有了资本主义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