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夏周时期,仓储制度已成为国家一项重要的财政制度。汉朝除中央直接管理的太仓、甘泉仓等仓外,郡县两级、各诸侯国、军队特别是边防兵系统也建了粮仓。隋唐两朝,规定官仓主要用来储存国家租赋收入的粟米。宋朝时期,正仓主要征收皇粮国税,各州县义仓,主要从官收的春秋二税中每石另收一斗储仓,常平仓每年夏秋两季以略高于市价收购粟米,本钱由国家财政统筹拨付,“嘉靖十四年,户科给事中管怀理言仓场钱粮皆户部职掌”,清代政府为调整地区间粮食流通,设江宁仓、台湾仓、社仓等,社仓于每年青黄不接时出借,以平复物价。
——摘编自李春媚《论中国古代的仓储制度》
材料二:隋唐时期是中国粮食储备辉煌发展的时期,其中位于洛阳的太仓(含嘉仓)是专为皇室、京官提供俸米的粮仓,主要盛纳全国州县所交租米,被称为古代中国最大的粮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