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19年度长三角地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显示,“饿了么”因不正当竞争被监管部门点名批评,并于2019年9月被处以10万元罚款。
据悉,安徽省天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发现,自2018年上半年起,天长市“饿了么”外卖服务站通过降低服务费、降低配送费等方式,强制商家“二选一”。已经选择“饿了么”平台的商家不能同时选择其他平台,已在其他平台上线的需关闭其他平台才能在“饿了么”上线。而针对同时在两家平台上线的商家,“饿了么”采取了缩小在线配送范围、提高服务费、提高配送价、提高起送价等方式“干预”,甚至对个别不配合的商家强制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