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学校侵犯李某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②学校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③李某应当以学校变相强迫其加班为由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
④对原劳动合同的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因此李某拒绝学校安排是合理的
①"996"模式是对宪法所规定的劳动者基本权利的侵犯
②只有通过诉讼才能从根本上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
③劳动者要树立权利意识,积极合法维权
④若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劳动者应自觉履行加班义务
①就业歧视侵犯了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②"区别对待"损害了劳动者的人格尊严,企业应承担民事责任
③对新冠康复者的区别对待,是企业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要求
④劳动者可向劳动部门进行举报,也可进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
①可以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更好保障该孩子的合法权益
②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父母双方可就孩子的抚养权申请仲裁
③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具有法定的监护职责
④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①人民调解是解决各种矛盾纠纷的最后途径
②诉前调解协议需经司法确认才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线上诉前调解有利于缩短办案周期,提高治理效能
④我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①达成和解协议后,杨某不能就该争议再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②公司拒不履行和解协议,杨某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
③新冠肺炎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公司不能因杨某无法到岗而辞退他
④和解协议是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的,具有法律效力
赵伯与钱芳夫妇育有赵大、赵二两个儿子。赵大娶妻李萍,并于2017年生下一子赵小小。赵大于2017年4月病故。赵伯因悲痛过度,于同年5月去世。赵伯去世时,留有1套房屋。此后,钱芳一直同儿媳李萍一起生活,由李萍照顾其生活起居。1套房屋一直由次子赵二使用。2020 年,赵二准备结婚,遂欲将该套房屋出让给邻居孙某,经钱芳和李萍同意后,卖得价款180万元。不久,钱芳因病去世。
运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分析钱芳去世后,房屋转让的180万元房款应当如何分配。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19年度长三角地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显示,“饿了么”因不正当竞争被监管部门点名批评,并于2019年9月被处以10万元罚款。
据悉,安徽省天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发现,自2018年上半年起,天长市“饿了么”外卖服务站通过降低服务费、降低配送费等方式,强制商家“二选一”。已经选择“饿了么”平台的商家不能同时选择其他平台,已在其他平台上线的需关闭其他平台才能在“饿了么”上线。而针对同时在两家平台上线的商家,“饿了么”采取了缩小在线配送范围、提高服务费、提高配送价、提高起送价等方式“干预”,甚至对个别不配合的商家强制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