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晚清时期的郭刘之辩
光绪元年(1875年),清政府向各方征集兴办洋务“求强”的意见、方法与谋略。时任地方官员的郭嵩焘积极响应,把自己的主张和观点写成《条陈海防事宜》上奏,同时把奏折给同僚刘锡鸿看,请他评论。刘锡鸿也把此事记录了下来。
嵩焘窃谓西洋立国有本有末,其本在朝廷政策,其末在商贾。造船、制器,相辅以益其强,又末中一节也。故先欲通商贾之气…(洋人)以保护商贾为心,故能资商贾之力以养兵…盖洋人皆有保护商贾之心,而于地方官多所捍格,此即因其意所向利导之者也。(西方各国的轮船、铁路等,主要是商人制造,经济实力在商人而不在国主,政策起着调控作用)是以国家大政,商贾无不与闻者。
——郭嵩焘《条议海防事宜》折
洋人之商贾与闻政,官商相保卫,资商力以养兵,非其法较中国为善也,情形迥不侔也。洋人所谓国主,无异乡里中之首事;所谓官,无异乡里中之富室大家。国主由公众举,畀以一定分禄,承办一国之事,而不能专断其事,遇事则集富室大家及一国之众而公议之。…中国天下为家,已更数千载,政令统于一尊,财富归诸一人,尊卑贵贱体制殊严,士农工商品流各派。涣汗(帝王的圣旨、号令)颁而八方罔不承听,矧(况且)其在逐末之人何得妄参国是…夷狄之道未可施诸中国也。中国制治必须朝廷操利权。利不足操朝廷之权,然后可冀效诚于商贾;使富商大贾视官宦如帝天,偶一盼睐便可以为至荣极宠,斯匍匐以献其财力而惟恐不纳矣。
——刘锡鸿《论时事书偶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