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圣七年,方建太一宫及洪福院,市材木陕西。仲淹言:“今侈土木,破民产,非所以顺人心、合天意也。宜罢修寺观,减常岁市木之数,以蠲除①积负。”仁宗以为忠。
康定间,仲淹为将,号令明白,爱抚士卒,诸羌来者,推心接之不疑,故贼亦不敢辄犯其境。元昊②请和,召拜枢密副使,后改参知政事,仲淹固谢不拜。
庆历中,议弛③茶盐之禁及减商税。仲淹曰:茶盐商税之入,但分减商贾之利耳,行④于商贾未甚有害也;今国用未减,岁入不可阙,既不取之于山泽及商贾,须取之于农。与其害农,孰若取之于商贾?今为计莫若先省国用;国用有余当先宽赋役然后及商贾。弛禁非所当先也。其议遂寝。
(《宋史.范仲淹传》、《梦溪笔谈》有删改)
【注释】①蠲除:juān,废除;免除。②西夏开国皇帝。③弛:放开。④行:指对商人实行赋税。
国用有余当先宽赋役然后及商贾
①方建太一宫 ②仲淹为将
③固谢不拜④岁入不可阙
①故贼亦不敢辄犯其境。
②与其害农,孰若取之于商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