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求若干个相同的有理数(均不等于0)的除法运算叫做除方,如2÷2÷2,(-3)÷(-3)÷(-3)÷(-3)等.类比有理数的乘方,我们把2÷2÷2记作2③ , 读作“2的圈3次方”,(-3)÷(-3)÷(-3)÷(-3)记作(-3)④ , 读作“-3的圈4次方”,一般地,把(a≠0)记作aⓝ , 读作“a的圈n次方”.
初步探究
深入思考
我们知道,有理数的减法运算可以转化为加法运算,除法运算可以转化为乘法运算,有理数的除方运算如何转化为乘方运算呢?
试一试:仿照右图的算式,将下列运算结果直接写成幂的形式.(-3)④=; 5⑥=; 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