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文化相对论”认为每一种文化都具有其独创性和充分的价值,因此,在比较各民族的文化时,必须抛弃以西方文化为中心的“我族文化中心主义”观念。一个种族或群体把自己的生活方式与价值观看作是最好的,用自己的价值标准去评价别的种族和群体的思想和行为,这就是种族中心主义。种族中心主义把人分成“我们”和“他们”,我们都是对的,他们都是错的。种族中心主义走到极端,就是大国沙文主义,就会引起种族或国家之间的冲突,甚至战争。
为了避免种族中心论,人类学家对文化采取了相对态度,即主张人们的思想和行为是否合理,不应当用外部标准来判断,而应当用他们自己所在的社会或群体的价值标准来判断。比如中国人吃饭用筷子,中亚人吃饭拿手抓,各自有理,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是否合理,要用他们自己的价值观判断;要不要改变,也要由他们自己决定;外人不能说三道四指手画脚。应当说这是一种客观的、公平的文化价值观,它有利于各民族之间和平相处。于是文化相对论就成为社会学与人类学的主流思想。
但是文化相对论也不是无限的,不同文化之间也不是完全没有共同标准的。如果把文化相对论无限化,认为一切都是相对的,那就会导致世界上没有公理,无法沟通,这就会阻碍社会进步。比如一些部落吃人,按他们的习俗是对的,别人不能反对。一些民族实行奴隶制,不把奴隶当人看待,可以买卖,可以杀戮。按照他们内部价值标准说,这是合理的,应当的,别人也不能反对。倘若普遍如此,那么社会还能进步和发展吗?事实上,社会在发展,人类在进步,民族和国家之间交往更加频繁,这就必然形成人类共同的价值观。要不然世界各国人民怎么互相交往与共同进步呢?所以说,不能把文化相对论无限化,既要承认文化相对论有客观性,又要承认人类需要有共同的价值标准,这才是科学合理的态度。
一个种族或群体的文化价值,是他们长期共同生活在他们那个自然和社会环境中形成的:人类共同的文化价值,是在人类交往和互动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前者是种族和群体文化的特殊性,后者是人类文化的普遍性。经济社会越发展,世界交往越频繁,人类共同价值就越会增多。这是不可避免的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的大趋势。
(选自杨心恒《说说文化相对论》,有删改)
材料二:
文化相对论者主张抛弃欧美中心主义,尊重每一个民族的文化,反对用暴力干涉落后民族的文化,这是有积极意义的。但他们不作分析地把一切文化都看作是具有同等价值的文化,忽视其文化背后的社会发展水平,不主张帮助落后民族提高文化水平,使不发达地区继续保持落后状态。
现实生活中的文化并不是都同等价值,并不是都要受到尊重。文化相对论者极力推崇文化的多元性,反对西方人用他们自己的价值标准来衡量落后民族文化,并野蛮干涉,使落后文化服从“优秀”的西方文化,或者同化它。这是文化相对论中值得肯定的积极因素。但是,难道被西方人看作是落后的文化,一定是文化相对论者想象的那种有民族特色的原始美,被当地人喜爱的那么值得去推崇、保护的文化吗?那种文化保持下去,一定永远那么吸引人吗?
其实文化相对论者只注意了文化的特色,一味地去保护、尊重,而不去了解这种文化在道德伦理角度、人类社会发展角度、民族文化水平提高角度和现实生活角度的好坏,不去分析那些文化的差异,那是十分片面的,是十分不理智的,更是一种极不负责任的行为。所以虽然文化相对论者在理论上很得意地用仁慈的中立态度去对待每一种文化,但在现实生活中是万万行不通的,文化并不是同等价值的,并不是都要受到尊重,有的甚至要去推翻它。
与文化相对论一样,文化进化论有片面性,但事物不能不“进化”,用哲学的话讲是“事物总是要发展的”。一个民族的文化是不能永远停留在文化相对论者所保护尊重的“落后”特色时期的,不然会受外来民族的侵犯,所以各民族众多有识之士去“先进”国家寻求文化“进化”,以此来使本民族站起来。我支持达尔文的“进化论”,但是我绝对反对到处肆意地乱用“物竞天择”。过分强调物竞天择,这个世界就会多一分不安宁,国家之间相互战争,人与人之间勾心斗角,后果很难设想。希特勒就是一个过分强调物竞天择的人,由此想灭绝犹太人。
(选自王顺《文化相对论是一把双刃剑》,有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