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汉初,官吏的来源主要有两个:一是按军功爵位的高低,选任各级官吏,二是选自郎官,即郎中令属下的中郎、侍郎、郎中、议郎等。郎官的职责是守卫宫殿和做皇帝随从,如果经过一段时间,中央或地方官有缺额,即可由郎官中选用。到武帝时,采纳董仲舒的建议,令郡国每年举孝、廉各一人。除孝廉一科为察举取士的主要科目外,武帝还不定期设立茂才、贤良方正、文学等科,以广泛地吸收地主阶级优秀人才,并于元朔五年(前124年)在长安设立太学。
——摘编自晁福林《中国古代史(上)》
材料二:隋炀帝是中国科举制的创始人,他认为由刺史荐举多弊端,于是令士人自行报名,策试进士。唐代取士之类别有三:由学馆者曰生徒,由州县者日乡贡,由天子自诏者日制举。我们所谓的科举制,专指乡贡。乡贡每年举行一次,任何人均可投牒自进,设立的科目很多,诸如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算等。自玄宗开元二十四年(736年)开始由礼部主持乡贡考试。登科之后如欲为官,尚需经过吏部的“释褐试”,中试后方可任官。
——摘编自李定一《中华史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