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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2022八上·洞头期中) 加强自我防范,共建和谐校园。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案例一】

    河南某初级中学在校生陈某原本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自从结识了社会上一群游手好闲的“朋友”,他逐渐无心学习,经常旷课,后更是放纵自己,并因打骂同学常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案例二】

    2022年该生陈某与郑某因琐事发生纠纷,后相约在校外“武力”解决。陈某联系多名同学到达约定地点,将郑某殴打致身体十几处皮下出血,头部外伤引起颅脑损伤死亡,最终被法院有期徒刑5年。

    【法律链接】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1. (1) 结合案例一,陈某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
    2. (2) 结合案例二,判断陈某等人的行为属于何种性质的违法行为?并说明理由。
    3. (3) 联系上述两则案例,从中得出哪些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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