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政府设有专门机构以代表国家制定考试标准,确保只关注参考者知识和能力的强弱,而无权力、地位、资历及人际关系的优劣的影响。在开考之前把考试程序和录用条件向社会公开;考后严格按成绩高低排列名次,择优录取,在考试面前机会均等。
——王立科《英国高校招生考试制度研究》
材料二:
从孙中山的政治构想,到北洋政府的肇建,再到南京国民政府的推行,近代文官制度(公务员制度)绵延三十余年,仅就纸面上的法规而言,是逐渐向西方现代文官制度靠拢,围绕着这套制度而制定的种种法规和组织系统基本合理。
——秦昊扬主编《民国文官考试制度研究 1912—1949》
材料三:
修订《公务员法》是全面深化改革,同步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修订《公务员法》,将公务员制度改革经验成果上升为法律,予以巩固定型,形成一整套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的人事干部管理机制。对于继续推进公务员体制改革、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依法执政水平、确保我国公务员体制改革始终处于法治轨道上具有重要和长远意义。
——薛立强《当代公务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