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汉武帝即位后,亲自出巡各郡国,发现地方的官吏工作消极懈怠,派到地方的监御史不能将情况及时报给中央。公元前106年初“置部刺史,掌奉诏条察州,秩六百石,员十三人”。汉武帝对刺史的监察权力做了明确规定,只能“以六条问事,非六条所问,即不省”。其内容除了第一条是限制地方大族兼并土地,反对其横行乡里的,其余的五条内容都是限制二千石官员的。汉武帝创立的刺史监察制度,开创了中国古代地方行政监察制度的先河。
——摘编自王佳宜《西汉刺史制度研究》
材料二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由于朝代更替频繁,战乱频仍,这几个朝代的监察机构不完善,名称、职能各有所变,且变化较大。从魏开始御史台从少府中分裂出来,成为独立的中央监察机关。此外,中央的谏官组织开始出现。两晋时期,谏官组织更加规范化了。中国历史进入魏晋南北朝后,由于士族门阀握有重权,监察制度体现出强烈的门阀政治色彩。
——摘编自陈光《浅析中国古代监察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