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重在融入现代生活、展现当代价值,涵养文明乡风、凝聚民族精神。在新的时代条件下,促进非遗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就要处理好传统与现代、继承与发展、保护与利用的关系。为了让非遗更好地融入现代生活,山东将推出一批非遗主题旅游线路,培育一批非遗旅游体验基地,打造一批非遗研学旅游产品和演艺作品。建设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景区,用时代精神激发传统非遗新活力。
促进乡村振兴、建设美丽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在发挥独特作用。在山东,有的地方探索“非遗+扶贫车间”模式,依托市场潜力大、带动作用强的非遗项目,让群众实现家门口就业;不少地方建设传统工艺工作站,开设非遗扶贫就业工坊,组织展示展销,鼓励电商平台推介工坊产品。一位树皮画非遗传承人感慨:“从带动几个人到带动几百人,从过去几百元到现在几千元的收入,非遗保护传承给大家带来了看得见的实惠。”
着眼未来,既加强系统性保护,也推进创新性发展,就能让非遗焕发出强大生命力,为增强文化认同、坚定文化自信提供重要的精神支撑。
摘编自《人民日报》的《让非遗绽放更迷人光彩》
材料二
《非物质文化遗产法》2011年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已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取得突出成绩。
同时,我国非遗保护传承工作也存在一些矛盾和困难,突出表现为部分非遗项目、门类推广不力后继乏人,有的甚至濒临失传、灭绝的危险。我国非遗保护传承实践表明,一些非遗项目、门类受内容特点或表现形式的限制,在技艺传授、生产制作、宣传展示、市场推广等方面存在“先天性”不足,需要持续得到政府和有关各方的支持保障。相当一部分非遗项目、门类面临生存和发展困境,大都属于这种情况。
非遗保护传承需要“两条腿走路”,除有效发挥政府支持保障作用,还应当充分发挥社会参与和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电商平台引入非遗项目及其传承人,通过平台销售、直播带货等新模式、新业态,显著扩大了非遗项目在社会和市场上的传播力、影响力、渗透力。此举不但实现了可观的经济效益,为进一步做好非遗保护传承创造了更优物质条件,而且创新了非遗宣传展示的渠道手段,拓展了非遗保护传承的空间生态。文化和旅游部举办2021“非遗购物节”,支持电商平台依托已有非遗资源,重点围绕脱贫地区店铺、产品开展非遗产品网络销售活动,体现了对“非遗+电商”这一非遗保护传承新形式的认可与支持。
摘编自《北青网》的《非遗保护传承需要“两条腿走路”》
材料三
活态存在的非遗,丰富着传统文化的形态与内容。作为非遗保护与传承的根本原则,活态性强调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将在社区、群体及个人的生活、生产过程中,按照自身的文化形态特点传承与延续,也决定了我们要避免以一成不变的方式去保护不同事项。比如民间文学,基于文本生成过程的演述事件、演述传统、演述人及其受众的交流和互动等实现代际传承,必然产生代际之间的同一和差异。而非遗活态性带来的生命活力,就体现在口耳相传的传承中,体现在“被不断地再创造”的文化发展演进中。活态存在的非遗存在于人民之中,与生俱来地具有共享性,更因共享而成为民众生活的重要组成。如传唱千年的格萨(斯)尔史诗,为藏族、蒙古族等多民族共享,代表着古代民间文化与口头叙事艺术的杰出成就。
非遗来自于民众的生产生活,要传承弘扬,也必须融入生产生活。如果只单纯抢救和保护,非遗反而会遗憾地成为人们心中的“记忆”和博物馆的“遗产”,即“非遗”成了“非常遗憾”。非遗是活的遗产,是一个民族文化原创力之所在。没有非遗,没有民间传说、故事、民乐、小戏,就不会有《茉莉花》《梁祝》,就不会产生诸如《云南映象》等成功的艺术作品。
拥有至少五千年文明的中国,需要进一步建立自己的文化自信和文化品格。阿里巴巴大数据显示,年轻一代已成为传统文化消费主力军。那么,如何提供更多更好的传统文化消费品呢?需要进一步强化非遗传承和享用氛围;加强非遗资源库建设,细化对比分析研究;扩大传承人、设计师、艺术家、企业家联系对话机制,推动非遗成为国内文艺界、设计界寻找创意、创作作品的资源宝库,成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摘编自《光明网》的《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当代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