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学生会成员小美撰写了一篇“防微杜渐,远离犯罪”的新闻稿:
初中学生李某,本来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他喜欢上网,自从在微信加了一个群,结识了一群电脑“高手”后,经常在网上浏览暴力、色情等不良信息,沉迷于网络游戏;逐渐无心学习,经常旷课、逃学,甚至偷窃同学和商店的钱。2022年4月,为了获得上网的费用,李某伙同网友在茶庄附近多次对路人持刀抢劫。该市人民法院依据刑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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