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唐代在继承历代教育经验基础上,学校设置方面有许多创新。中央国子监下设六学:国子监收高官子孙,太学收中级官员子孙,四门学、律学、书学和算学收低级官员子弟及百姓。各地方设州县学、医学、玄学等。唐初级私学有家学、私整和乡村学校,以蒙学教育为主;寺院读书和私人讲学则以科考内容为主,属于高级教育。唐初规定教材是《五经正义》(即《周易》《尚书》《毛诗》《礼记》《左传》),后演变咸九经。各级学校考试分旬试、岁试和毕业试;常规的休假有旬假、田假和授衣假等。教育的繁荣吸引到日本、新罗、渤海等留学生,逐步形成了围绕大唐的“中华文化圈”,唐教育思想多元化为宋明理学开辟了道路。
——摘编自《唐代学校教育制度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