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下表 中国历史上部分王朝的边疆治理简表
时期 |
管理体系 |
边疆防御 |
民族政策 |
汉朝 |
设郡县或由少数民族酋长管理。 |
以长城为主干,设置瞭望、预警和防御为一体的边防体系。 |
和亲、武力进攻、纳降、内迁、屯田、册封等。 |
唐朝 |
确立羁縻府州制度,以边疆首领管理事务,可世袭;设都护府,统一于中央政府。 |
确立军镇屯戍制度。 |
采取武力讨伐方式,但以怀柔、招抚为主,故册封、和亲为历朝之最。 |
清朝前期 |
在中央设立理藩院,主管边疆民族事务;在地方因地制宜、因俗而治。 |
在西北设伊犁将军,在乌鲁木齐设都统、在东北设盛京、吉林、黑龙江将军等。 |
制定笼络政策,如封爵、联姻等。 |
——摘编自马大正《中国古代的边疆政策与边疆治理》
材料二
晚清时,以“西北史地学”为代表的边疆治理研究掀起第一次高潮,时人开始认识到重核心区轻边缘区的思路不能适应时代需要,“海塞并重”的观念逐渐占据主导。1884年,清政府在新疆设立行省,推行与内地相同的行政体制。1885年,在台湾设置行省,在澎湖设立总兵,并修筑新式炮台。1907年,清政府在东北置东三省总督巡抚,废除旗官,民事政令划一,统归于州县;军政事务归东三省总督掌管,统一军队指挥权力;并设置了许多兵备道,负责边务和对外交涉。
——摘编自张峥荣《清末治边政策的转变与近代中国的国家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