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宋代官方救助重点由乡村扩大到城市,呈现出向日常性社会保障体制发展的趋势。随着经济的发展,各级城市突破原有政治和军事性质带来的限制,呈现出空前的兴盛。城市人口的快速增长又引发激烈的社会竞争,导致市民贫富分化现象日益突出,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宋仁宗景祐四年(1037年)五月,宋廷采纳大臣苏舜钦的建议,仿照唐代旧制,在开封创设福田院。
宋代城市的官方医疗救助并不是分散、孤立的行为,而是普遍推行的城市救助体制的有机组成部分。北宋时期,从相关政策的制订、制度的建立、机构的创置,到各项措施的实施及规范,乃至一些具体的救助活动,几乎都是由朝廷直接发出指令,并由各种朝廷派出机构负责和监督与执行。随着朝廷政策上的开放和鼓励,地方政府逐渐由被动转为主动。除了各类穷民和贫民,也涉及普通市民、流动人员、灾荒饥民,乃至部分官宦士人。这些原本身份不一、高下有别的社会群体,在官方医疗救助体系中不再具有等级差别,而是同属平等的被救助者。
——摘编自陈国灿陈雪瑶《民生为重:宋代城市的官方医疗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