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截至2020年底,成都市城镇社区和农村集中居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居民户数为571.8万余户,居民小区分类覆盖率达90%以上,1519家党政机关、3780个学校、875个医疗机构、125个商业综合体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均达100%,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按《条例》规定未在指定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管理责任人进行劝阻;对拒不听从劝阻的,管理责任人应当向城市管理部门报告,由城市管理部门给予书面警告;再次违反规定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