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秦始皇开创博士制度,选拔东方六国博通古今的学者充任参谋和顾问,参与政议,辅助决策。秦在继承周文化的同时,因久处西北边陲而戎化较深,其博士议政制度明显受到尚处于游牧生活向定居的农耕生活转化阶段的有原始民主制残余的西北诸戎影响。秦统一六国后,为消弭六国的反抗意识,在文化上采取特别优容的态度。从可考的博士看,其籍贯都在关东。这样看来博士是东方六国的政治代表,秦始皇吸收各国的士人担任政府设置的博士官,让他们参议朝政从而组建了参议辅政集团,创建了博士议政制度。
——摘编自夏增民《博士制度与秦朝政治转折》
材料二:廷议制度确立于秦汉时期,由秦始皇确立的朝议制度演变而来,明代更加规范和完备。明代凡遏重大事情必交廷议谈论,提出解决方案后上奏皇帝批准后执行。廷议的内容主要有议立君、议储嗣、议建都、议郊祀、议宗庙、议典礼、议封爵、议亲藩、议大臣、议民政、议漕运、议边事等。参加廷议的人员有明确的规定,包括阁臣、九卿、科道,以及与所议内容有关的文武官员等,皇帝一般不参加廷议。确定廷议时,依据所议事项的内容归六部中哪个部主管,廷议的举行就由该部尚书主持。廷议有一般固定在左阁门举行,人们称之为东阁议事、东阁会议。廷议制度作为明代中央行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后期往往沦为党争的工具。
——摘编自马静茹《明代廷议的运作研究——以俺答封贡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