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从历史来看,在强大的中央集权体制下,族权与绅权的存在得到了中央政权的支持和默许。同时,绅权和族权则在协助国家控制地方社会方面也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民间组织的自我管理比单纯的王朝政权控制更加细密和有效,而且因其以血缘和地缘为纽带,使得基层民众更易于接受。也正是在以血缘、伦理、道德为基础的宗族与士绅的协助下,使得古代国家治理体系更加稳固而难以瓦解。
——摘编自杨国安《古代基层社会如何治理》
材料二:英国有着深厚的地方自治传统,被誉为“地方自治之母”。伴随着封建国家的形成,出现了自治市与郡、教区并立的权力结构。议会改革之前,王室和议会很少过问地方事务,中央也无专门部门管理地方事务。19世纪30年代郡议会的形成,开启了英国地方自治制度的民主化进程。系列法案的颁布使英国逐渐形成民选的地方议会,这些议会使英国的地方自治体制走向现代化和规范化。
——摘编自孙宏伟《英国地方自治体制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