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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2023·浙江) 王宏大与刘文昌准备开设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拟取名“普罗旺斯”(法国地名音译),拟以宅基地使用权、两套商品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100万元现金和一部漫画作品出资。公司成立后,与童漫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服务期5年,年薪30万元人民币,赠送140平方米房屋一套,但5年内不得结婚,否则解聘,并收回房屋。童漫入职一个月后,公司为其办理了赠送房屋的产权登记。半年后,童漫登记结婚。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 (1) 列举本案中的用益物权,并说明哪项财产不能作为公司财产。
    2. (2) 分析童漫是否应当退还房屋。
    3. (3) 说明“普罗旺斯”公司名称是否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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