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西汉前期,政府采取休养生息的政策,疫病甚少流行。及至后期,随着人口增长和大量商贸活动的开展,疫病开始猖獗。西汉元始二年(公元2年),平帝诏:“民疾疫者,舍空邸第,为置医药。”东汉防疫除沿袭西汉的减免田租外,还开仓放粮,巡行赐药。六朝(指以今南京为京师的孙吴、东晋和南朝的宋、齐、梁、陈这六个朝代)疫病流行至少74次,一次死亡10余万人的大疫,晋代就发生了两次。北魏显祖皇兴二年(公元468年),河南大疫,死亡人口达十四五万。这一时期,政府多向官员施散医药,北魏政府还设立医馆、医坊,为民治病。政府还公布了一些防疫药方供百姓使用。
——摘编自梁峻《中国古代抗疫启迪》
材料二:突如其来的“黑死病”使欧洲人心惶惶,直到15世纪晚期,一份德意志手稿上还写道,“聪明的大夫有三条使我们远离瘟疫的黄金规则:迅速离开,走得远远的,不要急于回来”。外来移民、流浪汉受到歧视和迫害,其中犹太人受害最深。1399年疫情期间,米兰公爵詹加莱亚佐要求对病人和死亡人数进行统计,以日报形式呈交他本人,并向社会公布统计数据。这一制度也随即被意大利其他城市借鉴和采用。严格的隔离措施给意大利带来了安全,但也给意大利经济造成了负面影响,这引起了商人和依靠日工资生活的雇佣工人的不满。为了缓解防疫和经济生活之间的矛盾,意大利在15世纪中后期引入了健康通行证制度,没有受到疫情影响的人和货物可凭证通行。之后,随着“黑死病”反复发作,应对危机的临时委员会逐步转变成常设的公共卫生署。意大利卫生署有处理相关事物的绝对权力,卫生署颁布的条例具有法律效力,他们还可以对不遵守防疫条例的人使用酷刑。
——摘编自向荣《“黑死病”与意大利和英国的抗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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