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家庭教育促进法》。该法明确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是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家庭教育内容上,强调立德树人,引导父母在家庭教育中更多关注未成年子女品德、科学探索精神和创新意识的培养,以及良好学习习惯、行为习惯、生活习惯的培养。在家庭教育方法上,引导父母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明确父母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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