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期
概况
西周
以“六德”(即知、仁、圣、义、中、和)与“六行”(即孝、友、睦、姻、任、恤)作为选拔官吏的标准。
秦朝
秦律中规定了考课原则——“五善”,“一曰忠信敬上,二曰清廉毋谤,三曰举事申当,四曰喜为辔行,五曰恭敬多让”。
唐朝
唐玄宗时制定的监察法规——《六察法》,六察中的第一察便是“察官人善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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