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①板印书籍,唐人尚未盛为之。自冯瀛王始印五经,已后典籍皆为板本。
②庆历中,有布衣毕昇,又为活板。其法:用胶泥刻字,薄如钱唇,每字为一印,火烧令坚。先设一铁板,其上以松脂、蜡和纸灰之类冒之。欲印,则以一铁范置铁板上,乃密布字印,满铁范为一板,持就火炀之;药稍镕,则以一平板按其面,则字平如砥。若止印三二本,未为简易;若印数十百千本,则极为神速。常作二铁板,一板印刷,一板已自布字,此印者才毕,则第二板已具,更互用之,瞬息可就。每一字皆有数印,如“之”“也”等字,每字有二十余印,以备一板内有重复者。不用,则以纸帖之,每韵为一帖,木格贮之。有奇字素无备者,旋刻之,以草火烧,瞬息可成。不以木为之者,木理有疏密,沾水则高下不平,兼与药相粘,不可取;不若燔土,用讫再火令药镕,以手拂之,其印自落,殊不沾污。
③昇死,其印为余群从所得,至今宝藏。
【乙】
蔡伦,字敬仲,桂阳人也。永元九年,监作秘剑①及诸器械,莫不精工坚密,为后世法。自古书契②多编以竹简,其用缣③帛者谓之为纸。缣贵而简重,并不便于人。伦乃造意,用树肤、麻头及敝布、鱼网以为纸。元兴元年奏上之,帝善其能,自是莫不从用焉,故天下咸称“蔡侯纸”。
(选自《后汉书·蔡伦传》,有删改)
【注释】①秘剑:皇家用的刀剑。②书契:指文字。③缣:双丝纹的浅黄色细绢。
①和纸灰之类冒之
②用讫再火令药镕
③殊不沾污
④帝善其能
①不以木为之者,木理有疏密,沾水则高下不平,兼与药相粘,不可取。
②莫不精工坚密,为后世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