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小佳(化名)从胡某处购买了某小区房屋,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完成了登记手续。然而小佳并不知道从2017年7月1日起,该房屋就存在未缴纳水费、物业费及滞纳金的情况,欠缴费用累计已达两万多元。物业公司多次向小佳催缴上述费用,并于2022年11月1日、11月19日两次采取了停水的极端方式,她只能出去住酒店。无奈之下,小佳将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恢复供水,公开书面道歉并承担原告因停水产生的酒店住宿费、交通费等费用。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在该起案件中小佳的诉求与物业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并分别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