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我在上面讨论权力的性质时已提出三种方式:一是在社会冲突中所发生的横暴权力;二是从社会合作中所发生的同意权力;三是从社会继替中所发生的长老权力。现在我又想提出第四种权力,这种权力发生在激烈的社会变迁过程之中。社会继替是指人物在固定的社会结构中的流动;社会变迁却是指社会结构本身的变动。这两种过程并不是冲突的,而是同时存在的,任何社会绝不会有一天突然变出一个和旧有结构完全不同的样式,所谓社会变迁,不论怎样快,也是逐步的;所变的,在一个时候说,总是整个结构中的一小部分。
社会变迁常是发生在旧有社会结构不能应付新环境的时候。新的环境发生了,人们最初遭遇到的是旧方法不能获得有效的结果,生活上发生了困难。新的方法却又不是现存的,必须有人发明,或是有人向别种文化去学习,输入,还得经过试验,才能被人接受,完成社会变迁的过程。这里发生了“文化英雄”,他提得出办法,有能力组织新的试验,能获得别人的信任。这种人可以支配跟从他的群众,发生了一种权力。它是时势所造成的,无以名之,名之曰时势权力。这种时势权力在初民社会中常可以看到。这种权力最不发达的是在安定的社会中。乡土社会是一个最容易安定的社会,因之它也是一个很少“领袖”和“英雄”的社会。
儒家所注重的“孝”道,其实是维持社会安定的手段,孝的解释是“无违”,那就是承认长老权力。乡土社会环境固定,长老保持他们的权力,子弟们在无违的标准中接受传统的统治。在这里不发生“反对”,长老权力也不容忍反对。长老权力是建立在教化作用之上的,教化是有知对无知,如果所传递的文化是有效的,被教的自然没有反对的必要。
长老权力下的乡土社会,“反对”被时间冲淡,成了“注释”。注释是维持长老权力的形式而注入变动的内容。注释的变动方式可以引起名实之间极大的分离。在长老权力下,传统的形式是不准反对的,但是只要表面上承认这形式,内容却可以经注释而改变。结果不免是口是心非。虚伪在这种情境中不但是无可避免而且是必需的。对不能反对而又不切实用的教条或命令只有加以歪曲,只留一个面子。面子就是表面的无违。名实之间的距离跟着社会变迁速率而增加。社会如果加速地变动,注释式歪曲原意的办法也就免不了。挟天子以令诸侯的结果,位与权,名与实,言与行,话与事,理论与现实,全趋向于分离了。
(摘编自费孝通《乡土中国·名实的分离》)
材料二:
中国人讲的“家”是很有弹性的,小到一家三口大到无限远。比如平常我们都喜欢说“我们是自家人”。什么叫“自家人”呢?你再扩大点,比如“国家”,在英文里面“国家”是“State”,并没有一个“家”的意思在里面。其实,几乎各个地方的语言要表述“国家”的时候,他们的概念之中都不包括“家”,只有我们中国,或者受我们中华文化影响的地区,比如日本,的确也会有“国家”这个说法。所以“家”你听起来好像很简单,仔细想想你会发现它挺麻烦的。它牵涉的范围非常之广,因为它是一个不断有伸缩弹性的东西。
费孝通先生认为,中国人讲这个“家”恰恰能够说明中国社会的基本性质。他说“西方的社会像一捆柴”。我们把这一捆柴里面的每根柴,理解为不同的个体、个人。把他们绑起来就成为一个社会或者团体,叫做“团体格局”。传统中国的社会结构和西洋的格局是不相同的,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的影响力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费孝通就用这个形象界定了我们中国社会的基本特质,他给它一个名字,叫“差序格局”。
费孝通说,因为整个社会是个差序格局,“家”的概念是可以伸缩的,跟我友好的那个关系网也是可以不断伸缩来回的。他还说,中国人对世态炎凉特别有感触,正因为这富于伸缩的社会圈子会因中心势力的变化而大小。
正因为“公”“私”的界限没那么分明,中国传统社会里面特别喜欢讲人情、讲关系,又要讲面子,因此那些规矩就包括了很多不言自明的东西,包括了很多我们叫“礼”的东西,这是一种礼治。我们不太需要讲契约,我们就讲信用,好比你跟别人做生意、做买卖,你丧失了信用之后,就没人再找你做了。
假如这个社会,什么都是讲规矩、讲礼治、讲面子、讲关系、讲人情,那么法律在哪里呢?所以费孝通说,为什么中国封建社会的贪污问题很严重,是因为我们其实不太有法律观念,也不太有公共观念。
我们过去讲儒家道德,都是从小的教化,而这个教化都是有社会土壤的。但是假如今天城市不是乡土社会,农村也不再是过去的乡土社会的时候,这个儒家伦理就纯粹只是一套抽空现实环境的教条,那又该怎么办呢?
(摘编自梁文道《〈乡土中国〉:家,到底是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