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频有论者以为“礼仪之邦”系“礼义之邦”之“误”,应当废止。笔者以为,这个结论实在武断。
中华文明源远流长,夏、商、周三代礼乐文明一脉相传。《礼记》云“经礼三百,曲礼三千”,“礼仪三百,威仪三千”,都是盛赞华夏文明礼仪之盛大。《左传·定公十年》:“裔不谋夏,夷不乱华。”唐代孔颖达《春秋左传正义》疏曰:“夏,大也。中国有礼仪之大,故称夏;有服章之美,谓之华。”礼是华夷之辨的根本标志。称誉中国是“礼仪之邦”,有根有据,并非是对“礼义之邦”的误用。
古代文献中也常指中国为“礼义之邦”。古人使用“礼义”一词,通常有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古文中的“礼义”就是指“礼仪”,义与仪通用。比如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中指出,义是本字,仪是后起字。本字和后起字通假,在古人行文是常见情况。“义者,宜也”,“义”训为“宜”;“仪者,度也”,“仪”的意思是“度”。礼义和礼仪,用法虽然不同,但意思相近。“仪”字左边是单人旁,右边是义。人的言语、行为适宜、合宜,就表现为言、行有度。仪本身就包含着义,不讲求义也就谈不上仪。
另一种情况,人们用礼义去对称仁义。孔子重视仁,也重视礼,主张内在的仁和外在的礼的统一。孔子后学中,一派学者如孟子喜欢讲“仁义”,对人的理解方面主张性善论,“仁义礼智根于心”,认为道德修养在于扩充仁义礼智四端,发扬人性本有的光辉。一派学者如荀子认为人性潜存着恶,顺着人性一定不能组成一个和谐、美好的人群,主张隆礼重法,发挥外在约束和教化作用,变化人的先天之性而生,起后天教化之性,“化性起伪”,所以更愿意谈论“礼义”。汉代文献中多用礼义,应该和以荀子为代表的儒家这一派较有影响有关,从礼法名教的角度来理解儒学。唐代韩愈则推崇孟子为儒家仁义道统的承担者,宋代学者也多坚持这种说法,孟子“居仁由义”的“仁义”思想受到重视,以至于人们说中国“以仁义立国”,或中国是“仁义之国”,反而比说“礼义之国”感觉更自然、更亲切一些。
有人强调“礼义之邦”比“礼仪之邦”的用法更早、更初始,可是语言是随生活流动变迁的,而不是凝固的教条。在什么时候用哪个词更贴切,要看具体的语境。当凸显立国的核心价值时,我们使用“礼义之邦”或“仁义之国”,当我们盛赞中国礼仪之大或有感于当下礼仪缺失时,我们使用“礼仪之邦”。我们称誉中国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既是表达对先民智慧和成就的崇敬,也是对我们自己的鞭策和激励。“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易传》),让我们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契机,找回作为文明民族、文明国度的历史记忆,化去种种与文明格格不入的野蛮,重归文明之途。
(摘编自彭永捷《“礼仪之邦”还是“礼义之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