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选自孟子《鱼我所欲也》)
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链接材料一】荀巨伯①远看友人疾,值胡贼②攻郡。友人语巨伯曰:“吾今死矣,子速去!”巨伯曰:“远来相视,子令吾去,败义以求生,岂荀巨伯所行邪?”贼既至,谓巨伯曰:“大军至,一郡尽空;汝何男子,而敢独止?”巨伯曰:“友人有疾,不忍委之,宁以我身代友人命。”贼相谓曰:“我辈无义之人,而入有义之国。”遂班军而还,一郡并获全。
(节选自刘义庆《世说新语·德行》)
【链接材料二】(夏完淳)③语无伦次,将死言善,痛哉痛哉!人生孰无死?贵得死所耳!父得为忠臣,子得为孝子。含笑归太虚④ , 了我分内事。大道本无生⑤ , 视身若敝屣⑥。但为气⑦所激⑧ , 缘悟天人理⑨。恶梦十七年,报仇在来世。神游天地间,可以无愧矣!
(节选自夏完淳《狱中上母书》)
注:①荀巨伯:东汉桓帝时义士。②胡贼:古代对北方匈奴族人的蔑称。③夏完淳:年仅十六岁,已参加抗清斗争两年,被清廷逮捕,自知必死,在狱中给母亲的诀别书。④太虚:天。⑤大道本无生:依照道家的说法,人本来是从无而生,死后又归于无。⑥敝屣(xǐ):破草鞋。⑦气:正义之气。⑧激:激发。⑨缘悟天人理:因为明白了天意与人事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