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贽“自幼倔强难化”,强烈反对封建礼教,仕途上处处与上级官僚发生意见冲突。李贽在就南京刑部员外郎期间(隆庆五年[1571年]至万历四年[1576年]),结识了王守仁的弟子王畿和泰州学派王艮的再传弟子罗汝芳,并拜王艮的次子王襞为师,进一步发挥了王艮关于“百姓日用之道”的学说,提出“穿衣吃饭即是人伦物理”,“道”并非玄虚,而是人们日常生活的“当下自然”。万历九年春,李贽寄居黄安好友耿定理家,从商著述。万历十二年,耿定理死。李贽与耿定理的哥哥耿定向所持观点大相径庭,二人早有矛盾。耿定向“重名教”,严守封建礼教,恪守孔孟信条;李贽“识真机”,反对封建伦理道德,二人的关系势必由龌龊而成水火。李贽有《答耿中丞》一文,曰:“天生一人,自有一人之用,不待取给于孔子而后足也(不必等待从孔子那里取得知识才算圆满),若必待取足于孔子,则千古以前无孔子,终不得为人乎。”李贽离开耿家,寓居麻城维摩庵。万历十四年,在《答耿司寇》一文中,指出封建理学家耿定向等人“种种日用,皆为自己身家计虑,无一厘为人谋者。”“所讲者,未必公之所行,所行者公又不讲。”“反不如市井小夫,身履是事,口便说是事。”
万历三十年,76岁的李贽移居通州,礼科给事中张问达以“惑世诬民”的罪名上特疏劾奏李贽获准,从病床上被拉出,一路昏迷,用门板抬入京城镇府司狱。在狱中,趁侍者为他剃发之时,夺刀自刎,气不绝者两日。
一一摘编自白寿彝《中国通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