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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阅读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喜(前262—前217年),秦朝书吏。1975年12月,湖北云梦县睡虎地十一号秦墓被发掘,出土1155枚秦简,墓主即喜。

    喜墓中竹简的分类与内容简表

    分类

    内容

    《端年记》

    记述公元前306~前217年秦统一全国的战争过程,以及喜的生平事迹

    《语书》

    公元前227年南郡长官整理律令后发给本郡各县的文告

    《秦律十八种》

    详记《秦律》的内容

    《效律》

    关于核验官府物资财产要求的法律条文

    《秦律杂抄》

    是抄者根据需要摘录的《秦律》条文

    《法律答问》

    用问答形式解释《秦律》的条文和术语

    《封诊式》

    对官员审理案件的要求以及案例的记录

    《为吏之道》

    供官员学习的关于处世做官规矩的书

    《日书》

    可占卜吉日的书籍

    材料二:喜墓中竹简记录的一些案例

    原文

    参考译文

    甲盗钱以买丝,寄乙,乙受,弗知盗,乙论何也?毋论

    甲偷钱并买了丝线,寄存在乙处,乙接受了丝线,但不知道甲偷钱的事情,乙应该怎么处置?答:不应论罪

    夫盗千钱,妻所匿三百,何以论妻?妻智(知)夫而匿之,当以三百论为;不智(知)为收

    如果丈夫偷钱一千,妻子藏匿三百,妻子应该怎样定罪?答:如果妻子知道丈夫偷钱而藏匿,当以偷钱三百论处,如果不知道,就不予追究

    ——以上材料整理自鲁西奇《喜:一个秦吏和他的世界》等

    1. (1) 分别说明两则材料对研究秦朝法律制度的价值和局限。
    2. (2) 概括材料中体现的秦朝“法治”的特点。
    3. (3) 除上述材料外,研究秦朝历史还可以借助哪些类型的史料,请至少列出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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