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为了克服和改变官卖制度经济效益下降这一情况,宋朝政府遂将全国茶叶的专卖改行通商法,茶商园户交易,按质论价,也可讨价还价。这样就使茶叶交易趋于优质优价的经济原则,也减少了交易程序。《宋史》记载,行禁榷(即官卖法)时平均每年从茶利得到的财政收入109.41万贯,改行通商法后平均每年得117.75万贯,可见改行通商法财政收入有了增加。
——摘编自屠振林《我国古代茶叶专卖政策和茶税征收办法》
材料二 1834年1月,英国印度总督本悌克设立了一个茶叶委员会,负责调研和规划在印度种植茶叶的问题。在英印政府和民间资本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下,印度茶叶种植事业得以迅速发展。1839年在印度成立了阿萨姆公司,由于缺乏种茶经验和管理不善,该公司在初期遭到了巨大亏损,以至于到1848年面临破产的危险。在调整了管理者和改进生产方法后,种植上经过科学的剪枝与采摘,培育上又细心从事,而且是以节省人工的最新机器制造出来的。阿萨姆公司最终摆脱了困境,并于当年宣布首次获利3000英镑,1852年公司有了第一次盈余。此后私人资本纷纷投资于植茶业,到1859年,私人经营的茶园已达50处以上。
——摘编自林齐模《近代中国茶叶国际贸易的衰减—以对英国出口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