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中国古代史学素有“食货之学”的传统,“食”代指生产,“货”代指流通,正史多列有《食货志》,即为经济史专篇,复写、记录了中国历代经济制度、经济政策等经济活动和发展脉络。以《明史》食货志为例,其条目如下:食货一:户口、田制、屯田、庄田;食货二:赋役;食货三:漕运、仓库;食货四:盐法、茶法;食货五:钱钞、坑冶、铁冶、铜场、商税、市舶、马市;食货六:上供、采造、采造柴炭、采木、珠池、织造、烧造、俸饷、会计。
——据《明史》(1739年修成)等编写
材料二:本书的第一卷就在研究劳动生产力得到改善的原因,以及劳动产出在社会各阶层与不同条件的人民之间,自然而然分配的次序;本书第二卷将说明资本的性质,资本逐渐积累的方式,以及资本使用方式不同,所推动的劳动数量又会有何不同;自从罗马帝国覆亡之后,欧洲各国的政策对手工艺业、制造业和商业等城市产业有利的程度,一直优于农业这种乡村产业。本书第三卷将尝试说明这种政策的由来;在本书第四卷,我将尽可能周详解释这些不同的学说(如重商主义、殖民思想),以及他们在不同时代与国家所产生的重要影响;本书第五卷,则是讨论君主或政府的收入。
——据[英国]亚当•斯密《国富论》(1776年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