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1863年,苏州、常州克复后,曾国藩和李鸿章因“吴中漕赋,苏、松、太最重”,奏请减轻苏州等地的粮赋定额。1864年,曾国藩下令在各地设置“劝农局”,指出洋务与垦务互为表里,就“大乱之后”的国情看,“不能不以务农为第一要务”,他强调“如地方官玩视农政,仰即密禀本部堂,以便惩一儆百”。号令发出后,流亡之户闻风归耕者络绎而来。之后,各荒废省区便先后拟定垦荒章程,如安徽巡抚唐训方上任后就颁布《安徽省兴办屯垦告示》。
——摘编自王继平《曾国藩研究》
材料二:1938年,国民政府颁布《非常时期难民移垦规则》,规定公有荒地垦竣后,垦民将无偿获得土地所有权。由此,江西难民移垦运动迅速开展。到1939年,国民政府颁布《非常时期难民移垦条例》,取消了垦民土地所有权,仅规定有土地耕作权。江西除了由省垦务处主办的61个省营垦场外,农林部垦务总局还在江西安福设立国营垦区1处,辖9个垦场。此外,江西还成立民营垦场125个。随着垦民的增多,地方政府为了能对垦民抽丁派款,将垦民编入了地方保甲系统,各地垦民纷纷迁徙而来。许多垦场管理员,挪用垦殖资金,与垦民关系紧张,省垦殖处对此处置不力,违法乱纪现象蔓延。到1945年,江西省垦务处所辖垦场仅剩垦民1万余人,到1946年,减至5000余人。
——摘编自高凯等《中国灾害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