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中国社会从古至今不乏“看客”。在鲁迅笔下,形形色色的“看客”被描绘得淋漓尽致,他们或幸灾乐祸,或麻木绝望,或漠不关己,这些都是人性中真实而又令人厌恶的劣性根。“看客”们之所以乐于去看,无外乎自己还过得去地抱了侥幸心理,无聊的要娱乐,自己惨的要在他人身上获取慰藉。鲁迅笔下的“看客”,并不局限于他所处的时代,而是囊括了过去、当时与现今,他用笔墨批判着“看客”丑恶麻木的嘴脸,同时也给人们以警示。
鲁迅小说中的“看客”,往往是普通的底层民众,他们生活越是艰难,就越容易因斤斤计较而滋生嫉妒;他们看不惯别人的成功与收获,后者会让他们内心不由地产生不平衡感,于是要看别人的失败与悲惨,那会让他们产生快感,伪造自己成功的假象。或许他们看到别人的惨状会有所惊动,然而绝对不会与其产生共情,也不敢去提供帮助、做引火烧身的举动;他们只会在内心的防护罩上一层又一层地加固。从客观角度分析,“看客”旁观的行为有其历史渊源,延续几千年的封建专制制度使民愚、规民行、限民言,早已经麻痹了群众,迫使百姓收起了对他人的爱与对社会的责任,不敢有这样高尚的权利,只能接受管理这一单一的义务。他们用无情冷漠的表情来掩盖自己的内心的恐惧与无助,生怕一个出格就要被抓去杀头。然而围观行为是不犯法的,甚至这是百姓们接触外界的少有的渠道之一,也就成为民众为数不多的“娱乐”方式了。每当有人发现了一个新的“娱乐”看点,“他背后的人们须竭力伸长脖子;有一个瘦子竟至于连嘴都张得很大,像一条死鲈鱼。”这种看客的畸形现象被公众悄然地“默许”为正常,久而久之,“我既不是演员,又不担任什么职务,我只是一个看客”,这倒是一个很好的置身事外的借口了。
如何来挽救这成千上万的麻木无知、冷漠无情的“看客”?孔乙己默然死去,狂人大喊“救救孩子”,阿Q盲目地要闹革命……其中有多少“看客”明里暗里地推波助澜?他们也是千千万万的庸众之一,而直到今日,现实中仍然有他们的翻版,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行为态度在社会上屡见不鲜。这侵蚀着原本美好的社会道德、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助长着不正风气的滋生蔓延!
怎么挽救这样一个病态的群体?鲁迅早年想通过学医济世救民,后来恍然发现医学只能救治人的肉体,而无法从根本上改变人。要改变这种畸形的社会现象,根本是要改变国民的思想,因此早年间,鲁迅等人在一系列的变法革命中以新形式的文学作品渗透人心,虽然确确实实地起到了思想启蒙的作用,但是老百姓的温饱得不到解决、生命得不到保障,又怎么能要求他们用自己残存不多的精力去爱别人,去对不能给自己提供庇护的社会负责任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民主制度的确立,平等思想的传播,使人们渐渐改变了思想,打开了心扉,使人性中美好的一面重新焕发出生机。雷锋精神、志愿服务、爱心捐款等社会互援形式越来越受到推崇,“幼有所育,教有所学,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不再遥不可及,中国已经打破了那个没有窗户的铁的黑屋子的困境!
(摘编自谢彤《以史为鉴,以人为镜——浅析鲁迅小说中的“看客”形象》)
材料二:
语图互文指语言符号和图像符号的相互模仿和印证。赵宪章指出:“文学和图像的‘统觉共享’,实则是语言文本和图像艺术之间‘语象’和‘物象’的相互唤起、相互联想和相互模仿”。基于语象和图像之间的关系,“看客”形象及蕴含于其中的批判与反思精神才得到读者的“共享”。
鲁迅运用环境、外貌和动作描写表现“看客”,为的是“看客”形象能够自我显现。而画家共享文学与图像,使“看客”的自我显现更加形象化、具体化。而在统觉共享下自我显现的“看客”形象,烛照的是传统文化的建构。专制主义思想编织起密密匝匝的罗网,形成牢不可破的铁屋子,“看客”则在这间铁屋子里沉睡。“看客”对待示众的犯人是狂热的,对待先觉者的启蒙则是冷漠的,当然也包括引进西方先进文化的启蒙知识分子。统治“看客”思想的传统文化是妄自尊大且顽固的,所以“看客”对待新潮思想的态度亦是排斥的。
鲁迅立足于文化本我立场,指出“外之既不后于世界之思潮,内之仍弗失固有之血脉,取今复古,别立新宗”才是中国应有的出路。鲁迅“所经过的人生”,是在西学东渐、文化价值重新整合的时期,“看客”本质上是专制思想的人化、西方文化视域的参照系和中西方文化交汇的隐喻。经过“看客”形象的语图符号学分析,得出“看客”的特征是麻木、愚昧和嗜血的,而这些特点皆反映着专制主义文化对“看客”的控制。“看客”不仅没有自觉的能力,还充当专制主义思想的代言人,通过“看”杀人,是专制主义文化的肉身化显现。当启蒙知识分子们主张全盘西化时,鲁迅切中肯綮,以专制主义思想人化的“看客”为参照并在“看客”形象中渗入其对中西方文化碰撞的思考,对西方现代性思想提出最深刻的怀疑,以文化本我立场、永恒的“看”和怀疑的精神思索中国自救的道路。
(摘编自陈建伟、李志艳《批判与反思——鲁迅小说“看客”形象的语图符号学研究》)
阿Q于是再看那些喝彩的人们。
这刹那中,他的思想又仿佛旋风似的在脑里一回旋了。四年之前,他曾在山脚下遇见一只饿狼,永是不近不远的跟定他,要吃他的肉。他那时吓得几乎要死,幸而手里有一柄砍柴刀,才得仗这壮了胆,支持到未庄:可是永远记得那狼眼睛,又凶又怯,闪闪的像两颗鬼火,似乎远远的来穿透了他的皮肉。而这回他又看见从来没有见过的更可怕的眼睛了,又钝又锋利,不但已经咀嚼了他的话,并且还要咀嚼他皮肉以外的东西,永是不近不远的跟他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