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殷墟所出的十五万片甲骨文,有单字五千多个,其中为各家公认的字只有一千几百个。甲骨文能完整地记录语言,是具有一定体系和有较严密规律的文字。与后来的汉字相比,甲骨文还有其独有的特点,表现出一定的原始性:一是一字异形,字的结构不大固定,即一个字既可正写又可反书;偏旁可左右或上下移动;字的笔划或多或少。二是异字同形。三是合文,即把两个或三个字刻(写)在一起,在行款上只占一个字的位置。
以“鹿”字为例(图)。鹿因为常常是商王捕猎的主要对象,所以在甲骨卜辞中出现得非常频繁,但鹿字却没有统一的写法,除了有横书、直书的区别外,头向亦有左右差异,有时身躯仅以简单的曲笔表示,但也可见到完整躯干并饰以斑点的表现法,甚至偶可见到眼晴、脚趾的细部描绘。尽管字形多样,鹿字仍看得出是在描绘头顶有一对犄角的偶蹄动物侧面之形,四只脚也因视觉关系被省略为两只。
(摘编自刘一曼《甲骨文字的特点及主要内容》等)
材料二:
世界上所有的原始绘画文字,都已改为拼音的音将文字了,只有我国文字还保存着比较原始的状态。每一个图画变成了一个方块字,田字像农田,大字像大人,多少还保存一点原来的意思,所以称为意符文字。
其实我国文字,在古代已早就同时用音符了,最初的三种造字方法,自然完全是意符,为象形、指事、会意。可是这三种方法造出的字,只占了十分之一二。以后又想出造“形声”字的方法,声音占一半,图形占一半,把音符与意符合在一起,就大量制造新字,数量要占着十分之八九。
中国文字是注音字而不是拼音字——文字是语言的符号,不能离开语言而独立,中国语用一个“单音节”表示一个物名、一个意思,这和欧美各国的语言用复音节是大不相同的。复音节语,不能用一个字代表许多音,而我们能够。因为单音节的关系,同音字多,不但用耳来听,同时也需用眼来看。如“工”“公”“功”和“攻”,所以中国字是“目治”的“意符”,不完全是“耳治”的“音符”。
中国文字有统一的功能——因为中国文字是“目治”,是“意符”,靠着眼睛就可以辨认,所以它可以离开读音。无论古今方言声和韵如何转变,它的含义永远不变,因而能发挥“同文”的功能。我们中华文明能成为世界上最古老且从未断绝的文明,目治的意符文字是居功甚伟的。
(摘编自董作宾、董敏《甲骨文的故事》)
材料三:
形声字的大量产生大约在周秦时代。和象形字不同,形声字的文化信息不是存在在个体汉字的总体取象里,而是集中在它的义符里。形声字的义符反映了它所记录的词意义的类别,是一种比较概括的取象。《说文》小篆反映的是五经的词义,因此,也就反映了周秦时代的文化。在汉字构形上,小篆对形声字的义符进行了规整,义符系统反映了当时的文化信息。“草木竹禾”是《说文解字》中表示植物的四个大部首。它们所辖字的总数达1195字,约占《说文解字》总字数的12%,四大部首所从字的数量如下表:
艹 | 木 | 竹 | 禾 | |
正篆 | 445 | 421 | 144 | 87 |
重文 | 31 | 39 | 15 | 13 |
总计 | 476 | 460 | 159 | 100 |
植物类部首比例增多,这是因为中原地带在秦汉时代的生产已经进入农耕为主,人类生活与植物的关系更为密切,汉字的造字取象于植物的数目大量增多,而且利用形声字的表义偏旁来分类。四个部首的划分说明了很多问题:一方面说明古人对草本植物与木本植物已经分得很清。在草本植物中,自然野生植物从“艹”,人工种植草本植物从“禾”。两方面的动词也已经分立了,种禾叫“种”,种树叫“植”。竹,现代归禾本科,分布在亚热带地区。《说文》解释作“冬生草也”,可见也是把它看成草本植物。“竹”部首的确立说明,中国南部长江流域的文化已经与黄河中下游文化有所交融。
(摘编自王宁《汉字六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