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核污水将流向哪里
【链接一】
2011 年 3 月 11 日,日本东北太平洋地区发生里氏 9.0 级地震,引发海啸,导致东京电力公司的福岛第一核电站、福岛第二核电站受到严重毁损。
事故发生后,为了冷却原子炉里的核反应堆,福岛核电站向反应堆内注入冷却水,每天达 150 吨之多。这些冷却水被核反应堆污染之后无处安放,东京电力公司在附近设置了一些水罐来储存这些核污水。据估计,到 2022 年秋天,这些水罐的储存量将用完,之后污水将如何处理已成为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
日本想到了一个“便捷”的方式,拟将福岛核污水排入太平洋。一石激起千层浪,日本的排污计划引发全球焦虑。
周边国家,如韩国和中国都对核污水拟排放入海表示严重关切,希望日本政府在与周边国家取得充分共识的基础上慎重做出决策。联合国也早在 2020 年 6 月对此问题发声。联合国关注危险物质处置等问题的相关特别报告员敦促日本政府不要无视在核废料处理问题上的义务,不要借着疫情之机,不经过国际交流,就强推核污水入海。不仅如此,日本国内福岛附近的民众也强烈反对日本政府把核污水排入太平洋。
日本国内、周边国家和联合国的态度当然是有理由和科学根据的。核污水污染速度快、范围大,根据相关研究人员的模拟分析,福岛核污水将在排放的 855 天后,在洋流的复杂作用下扩散至整个太平洋,并抵达中国以及美国的沿海地区。虽然谁也无法准确预测含有大量和多种放射性核素的污水会对人类健康和生命有何影响,但至少可以断定,核污水可能导致基因突变,对海洋生物和海洋环境有负面影响,并且影响可长达数千年。
(选自 2021 年 03 期《百科知识》,有删改)
【链接二】根据东京电力联合美国罗格斯大学基于海洋模型所作的模拟分析,排放处理后的福岛核污水,只有福岛核电站附近的海域将呈现出高于海洋本底辐射值( 0.1〜1Bq/L)的放射性, 对全球海洋的总体放射性不会带来显著变化;即使在福岛核电站附近的海域,排放核污水之
后的辐射值也将远低于世界卫生组织对饮用水所规定的 10000Bq/L 的辐射上限标准。
尽管日本方面承诺核污水将在处理后严格达标排放,但由于东京电力在历史上存在失信瞒报先例,国际社会对其是否真实达标排放存在信任危机,且通过海洋排放将开启核污水海洋排放的先河,很可能导致其他国家继续效仿,故其面临较大争议。根据人民网报道,东京电力在核电安全运行方面屡有不良记录,在福岛核事故发生前后均有隐瞒、虚报和篡改信息的前科,包括核污染水处理问题。例如, 2013 年 8 月,在公众质疑下,东电承认大约有 300吨高浓度核污染水从钢槽中漏出,部分可能已流入太平洋。
(选自网络,有删改)
【链接三】就福岛核废水排海相关专业问题,人民日报记者采访了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刘森林等专家。
记者:福岛核污水只能排入海洋吗?还有没有其他更好的处理方式?
刘森林:福岛核事故废水处置不只有排入海洋一种形式,但日本选择了对本国最有利的海洋排放方式。
日本对废水处置方案曾提出过氢气释放、地层注入、地下掩埋、蒸汽释放和海洋排放五种选择。地层注入和地下掩埋是在日本本国领土范围内处置,对其他国家没有影响,经济成本高;氢气释放、蒸汽释放会产生固体废物,需要进一步处置,经济成本相对较高,二次废物会影响日本本国环境。日本在未与国际社会和利益攸关方协商一致,未穷尽所有可实施手段的情况下,出于本国私利,仅以储罐空间受限为由,选择经济代价最小的海洋排放方案, 单方面做出排海决定,将本该由自身承担的责任转嫁给全人类,是一种极不负责任的行为, 开了一个很不好的先例。
(选自 2021 年 4 月 19 日《人民日报》,有删改)
【链接四】为什么一直有大量声音反对把核污水直接排放到海洋中去,日本政府仍批准将初步处理 的污水排入太平洋的计划,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可以对此进行约束?
对此,有海洋法方面专家认为, 1972 年的伦敦倾废条约原则上禁止倾倒,1982 年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赋予缔约国保护海洋环境的义务,但规定都比较原则和模糊。实际上日本也 正是利用了法律上的模糊地带与例外条款以及科学上的争议。
(选自 2021 年 4 月 13 日《科技日报》,有删改)
例如,2013 年 8 月,在公众质疑下,东电承认大约有 300 吨高浓度核污染水从钢槽中漏出,部分可能已流入太平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