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在"一边倒"的外交方针之下,新中国对民族主义国家的认识深受苏联两大阵营理论的影响,将民族主义国家视为西方帝国主义阵营的一部分,因此,在政治和外交上否认中立主义的存在,以致1955年4月万隆会议召开之前,与中国建交的非社会主义的亚洲国家只有印度、缅甸等5个国家。1953年7月27日,《朝鲜停战协定》签署,中国宣布在外交上采取“继续坚持和平政策”“缓和国际紧张局势"的方针,并在1954年逐步形成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代表的新的外交战略。参加万隆会议是新中国在外交上采取的顺势而为的战略行动。在外交关系上,中国积极转向周边国家和亚非新独立国家,这充分体现了新中国主动拓展国际空间的意识。
—摘编自张屹峰《万隆会议与新中国外交话语权的建构》
材料二从1982年起,我国逐步对外交政策进行了调整,实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中国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发展同各国的友好合作和促进共同繁荣。中国主张所有国家一律平等,并努力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同世界各国建立、恢复和发展正常关系,而不以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异同来决定亲疏、好恶。中国在任何时候和任何情况下,都坚持独立自主,对一切国际问题都根据问题本身的是非曲直决定自己的态度和对策。中国决不依附于任何一个超级大国,也决不同它们任何一方结盟或建立战略关系。
—摘编自《建国五十年五十件大事》
注:材料出处中“建国"应为“新中国成立”,为尊重原文,故不进行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