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典型的西欧的庄园,和乡村一致,即一个村子就是一个庄园。庄园的土地分为领主直领地和佃户份地两部分。领主直领地由依附于庄园的农民无偿耕作,其收获全归领主。各户农民的小块份地则由农民用自己的农具耕作,其收获用以维持农民的生活。其身份有的近似奴隶,主人供给饮食,还须由主人支付一定实物及货币,他们担任的是庄园上长年需人从事的工作,如运输、放羊、挤奶等。
材料二 庄园法庭由领主及其代理人担任法官,另有陪审员若干名。陪审员名义上由农奴中间选举产生,实际上全都由领主操纵,充当领主的工具。陪审员若不听从领主的摆布,要受到制裁,甚至财产也被没收一空。农奴如果向 庄园法庭告发领主,那“只能是向领主告发领主”。结果被告逍遥法外,作为原告的受害农奴却轻则遭到罚款、鞭笞,重则被投入监狱。 因此,广大农奴是有理无处说,有冤 无处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