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本党愿与各党各派及一切群众团体进行选举联盟,并在候选名单中确定共产党员只占三分之一,以便各党各派及无党无派人士均能参加边区民意机关之活动与边区行政之管理。在共产党员被选为某一行政机关之主管人员时,应保证该机关之职员有三分之二为党外人士充任,共产党员应与这些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不得一意孤行,把持包办。
——《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1941年5月1日)
材料二 1942年,中共中央先后颁布《关于抗日根据地土地政策的决定》及《关于如何执行土地政策决定的指示》,提出三项基本原则:一是减租减息,以改善农民生活,提高农民抗日积极性;二是交租交息,以联合地主阶级抗日……通过减租,农民虽未直接获得土地,但经济条件大为改善。减租减息之后,边区许多地主或转变为劳动者,或投资发展工商业,改善了边区的经济,生产力也有大幅提高。
——摘编自李术峰《中共土地政策内在逻辑的特殊实践》
材料三 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积累了大量成功的执政经验,留下一批宝贵的政治遗产。那种重视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政治参与和政治教育的民主,将开辟民主的中国模式,而在抗战中形成的“延安道路”亦将延伸为“中国道路”。
——摘编自刘晨光《“三三制”民主:原因、问题与实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