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 | 汉 | |
皇帝制度 | 创立皇帝制度,定种种专用称谓、名号,出现文书避讳制度,皇帝独尊,居于至高无上的地位。 | 沿用不废 |
中央官制 | 三公九卿制 | 名称、职司略有改变 |
玺印制度 | 以和氏璧制成御玺,方四寸,交五龙,李斯书篆:“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 秦亡入汉,曰"传国玺" |
军功爵制 | 沿用商鞅变法确定二十等爵制 | 沿用不废,爵号有所变更 |
郡县制 | 秦并天下,废分封,设36郡,约1000个县,郡置“一监一守一尉",县"万户以上为令、不及万户为长。” | 郡县如秦制,另有封国制与之并行,郡国增至103个,县1587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