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 | 汉 | |
皇帝制度 | 创立皇帝制度,定种种专用称谓、名号,出现文书避讳制度,皇帝独尊,居于至高无上的地位。 | 沿用不废 |
中央官制 | 三公九卿制 | 名称、职司略有改变 |
玺印制度 | 以和氏璧制成御玺,方四寸,交五龙,李斯书篆:“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 秦亡入汉,曰"传国玺" |
军功爵制 | 沿用商鞅变法确定二十等爵制 | 沿用不废,爵号有所变更 |
郡县制 | 秦并天下,废分封,设36郡,约1000个县,郡置“一监一守一尉",县"万户以上为令、不及万户为长。” | 郡县如秦制,另有封国制与之并行,郡国增至103个,县1587个。 |
西周的武王、周公、成王、康王等几代统治者,不断分封姬姓亲族、同盟的亲戚姜姓,以及一些结为亲戚的东方贵族,建立封国。除了军事与经济资源互为挹注,这些封君与周王室之间,也依仗宗族纽带,使用祖先崇拜的繁缛礼仪,还以朝贡、觐见、通婚等不断加强亲戚之间的关系。周人分封的子弟,通常率领姬姓军队若干,加上一些殷人遗人和专业的技工一同居住在封国城市内,谓之为“国人”。封地里的一些土著族群,住在城市外或自己的城市内,其首领与上层则与封君及国人互通婚姻,还有一些不在这一体制里的土著,则因居住在郊野,称为“野人”。其实,这些野人往往是东部古老的族群。
——摘编自许倬云《万古江河——中国历史文化的转折与开展》
材料一 昔周公吊(感怀)二叔之不咸(通“贤”),故封建亲戚,以蕃屏周。
——《左传》
“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
——《史记:秦始皇本纪》
材料二 《新唐书》载:“初,唐因隋制,以三省之长中书令、侍中、尚书令共议国政,此宰相职也。其后,以太宗尝为尚书令,臣下避不敢居其职,由是仆射为尚书省长官,与侍中、中书令号为宰相。”
材料三 (元行省)……由中央政府常派重臣镇压地方之上,实为一种变相之封建。而汉、唐州郡地方政府之地位,渺不再得。此制大体上为明、清所承袭,于地方政事之推进,有莫大损害。自此遂只有中央临制地方,而中央、地方共同推行国政之意义遂失。
——摘编自钱穆《国史大纲》
材料四 雍正年间,用兵西北两路,以内阁在太和门外,值者多,虑漏泄事机,始设军需房于隆宗门内,选内阁中书之谨密者入直缮写。后名“军机处”,地近宫廷,便于宣召,为军机大臣者,皆亲臣重臣。于是承旨出政,皆在于此矣。
——赵翼《檐曝杂记军机处》
完成下列要求
李世民通过玄武门之变夺取帝位,此事《旧唐书卷六四·列传一四》有如下记载:
材料 九年(626年)六月四日,太宗将左右九人至玄武门自卫。……建成、元吉行至临湖殿,觉变,即回马,将东归宫府。太宗随而呼之,元吉马上张弓,再三不彀。太宗乃射之,建成应弦而毙。元吉中流矢而走,尉迟敬德杀之。
俄而东宫及齐府精兵二千人结阵驰攻玄武门,守门兵仗拒之,不得入,良久接战,流矢及于内殿。太宗左右数百骑来赴难,建成等兵遂败散。
建成死时年38岁。长子太原王承宗早卒。次子安陆王承道、河东王承德、武安王承训、汝南王承明、钜鹿王承义并坐诛。……元吉死时年24。有五子:梁郡王承业、渔阳王承鸾、普安王承奖、江夏王承裕、义阳王承度,并坐诛。
问题:
材料 唐统一全国后,承隋之制,地方政区最初仍为州(郡)县二级制。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年),李渊“改郡为州,太守为刺史……然天下初定,权置州郡颇多”。较多的州级政区必然要多设官吏,不仅增加唐王朝经济负担,而且不易管理。贞观元年(627年),唐太宗划分全国为十道监察区域,对州县长官进行监察。每道置采访使,下到各州县依照“六条”进行监察,采访使不设固定治所,监察有一定期限。唐初还规定,采访使监察时“若能抗笔直辞,不惮权豪,仁恕为怀,黜陟咸当,别加奖擢,优以名器”。此外,太宗还大规模压缩了地方一级行政组织基数并将地方最高长官州刺史名字记于屏风之上,“坐卧恒看”,得其才否优劣之状“辄疏之下方”,作为升降废置的参考。唐前期地方行政区划的整治改革,切中时弊,措施得当,基本理顺了魏晋南北朝以来地方行政区划的混乱局面。
——摘编自许正文《论隋代及唐前期的政区整治与改革》